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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国庆节期间调整教工、学生食堂营业及营业时间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09-30点击数:

根据学校2015年国庆节1—7日的放假安排,结合假期在校生人数减少的情况,同时达到节约学校资源的目的,餐饮服务中心研究并报后勤处批准,将放假期间教工、学生食堂营业情况进行调整,通知如下:

一、教工食堂:2015年10月1日至7日停止营业,8日恢复正

常营业。

二、学生食堂

1、调整日期为2015年10月2日至2015年10月6日

2、营业食堂:

东校区:1号食堂、2号食堂、4号食堂(清真食堂)

西校区:6号食堂、9号食堂、12号食堂(清真食堂)

3、营业时间:

上午:7:00—8:30

中午:11:00—12:30

晚上:17:00—18:30

餐饮服务中心

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